姓名:李刚
职称:法学博士(武汉大学),法学博士后(厦门大学)
职务: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(CITACT-XMU)副主任
主讲课程:国内税法、比较税法。
个人简介: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财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,国家级教学团队“厦门大学财税法教学团队”骨干成员;现任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(CITACT-XMU)副主任,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(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)副主任,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主任;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,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,福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,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,厦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,厦门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,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,厦门仲裁委员会和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曾赴英国赫尔大学法学院、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和东吴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学者工作。
主要研究领域为国内税法、比较税法。自1998年以来,已在《法学研究》和《税务研究》等刊物上独著或者合作发表论文六十余篇;独著《税法与私法关系总论——兼论中国现代税法学基本理论》(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)和《现代税法学要论》(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),合著《现代财税法学要论》《VIE架构境外间接上市税法问题研究》和《海峡两岸税收程序法律制度比较和税收协调问题研究》;与台湾地区著名税法学家葛克昌教授联合主编“税收公法学丛书”(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起系列出版),参编《国际税法学》(廖益新主编,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)、《财税法学》(第2版,刘剑文主编;“十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)和《国际税法学》(刘剑文主编,第1-3版)等教材或论著十余部。
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“税制改革中的法律解释问题研究”、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委托课题“‘十三五’税法体系规划研究”和司法部部级课题“《税收征管法》修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”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5项;参与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(税法通则)》(草案专家稿)”起草小组、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修订建议”起草小组和“中国税收协定谈判工作文本(中英文)修订研究”等课题。获省部级奖五项。
近年来,为税务系统、财政系统、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、税务律师和税务师开设培训课程数十场,授课对象包括: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公职律师、浙江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、(原)厦门市国税局和厦门市地税局、(原)安徽省地税局、(原)福州市国税局和福州市地税局、(原)辽宁省阜新市国税局等税务机关,福建省财政厅,宁波市财税局,中国广东核电集团、云南省烟草公司、杭州电力公司、神华集团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、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和厦门市台商协会等。